本所自113年度起碩士班入學考, 筆試選考科目變更如下:
1、宗教歷史與文化
注重世界宗教史的發展
備考時要嫻熟宗教的基本聖典和教義、實踐形式和修行目標
歷史上教會/僧團的重要事件與轉變
具有分析宗教比較、宗教交流的基礎知識
2、宗敎研究概論
注重宗教研究理論
宗教學為跨學科,具人類學、心理學、詮釋學、社會學、性別研究等學科背景者, 可增加分析的脈絡
具宗教視野以分析宗教現象的宗教內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