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所自113年度起碩士班入學考, 筆試選考科目變更如下: 1、宗教歷史與文化 注重世界宗教史的發展 備考時要嫻熟宗教的基本聖典和教義、實踐形式和修行目標 歷史上教會/僧團的重要事件與轉變 具有分析宗教比較、宗教交流的基礎知識 2、宗敎研究概論 注重宗教研究理論 宗教學為跨學科,具人類學、心理學、詮釋學、社會學、性別研究等學科背景者, 可增加分析的脈絡 具宗教視野以分析宗教現象的宗教內涵